荆州在职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导语 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且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别按照50%、60%、70%的比例支付。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在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一览

  一、在职职工

  1、在职起付标准为500元。

  2、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且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别按照50%、60%、70%的比例支付。

  3、未实现电子处方推送前,在职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4、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2100元。

  二、退休职工

  1、退休起付标准为400元。

  2、退休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且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别按照60%、70%、80%的比例支付。

  3、未实现电子处方推送前,退休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8%。

  4、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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