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职工退休养老缴费不到十五年怎么办?
导语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职工退休延长缴费年限一览
一、养老缴费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缴费补贴政策
缴费补贴标准分六档:一档45元,二档81元,三档138元,四档180元,五档285元,六档402元。一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300元、400元,二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500元、600元、700元,三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800元、900元,四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五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1500元、1600元、1700元、1800元、1900元,六档补贴对应缴费标准为2000元-3800元。
注: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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