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荆州居民医保可享受待遇一览
导语 参保地基层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5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报销限额为15元/天、10元/天(不含一般诊疗费)。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2023荆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标准
一、门诊
1、门诊统筹
参保地基层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5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报销限额为15元/天、10元/天(不含一般诊疗费)。
居民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50元(含一般诊疗费)。
2、门诊“两病”
高血压、糖尿病、“高糖”患者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普通门诊统筹限额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100元、150元。
3、门诊慢特病
特殊门诊慢性病报销70%,不限额、与基本统筹年度限额合并;普通门诊慢性病限额内报销60%(除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脑瘫按70%),按病种年度限额、与基本统筹年度限额合并;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报销60%,不限额、与基本统筹年度限额合并。
二、住院
1、起付线。按医保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300元、800元、1200元,转外就诊为1800元。
2、报销比例。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甲类基本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5%;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
3、年统筹封顶线
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三、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对象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门诊救助
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在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限额内进行救助,年度门诊救助限额为1万元,与住院共用限额。
一、二、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分别为100%、70%、60%、50%。
3、住院救助
年度住院救助限额为8万元。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分别按100%、70%的比例予以救助;三类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1500元、救助比例为60%;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7000元、救助比例为50%。
4、倾斜救助
对符合医保政策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医疗救助对象,按9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年度最高限额3万元。
5、依申请救助
因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群众,经乡村振兴或民政部门认定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对其予以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5000 元以上的部分按 60%给予年度内一次性救助,救助限额3万元,计入救助的时间范围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参保期内)。
四、大病保险
1、大病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医保基金统一投保。封顶线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增加35万元。
2、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3万元(含)、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60%、65%、75%赔付。
3、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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