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怎么撤销婚姻登记?
导语 荆州市撤销婚姻登记需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等材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荆州撤销婚姻登记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3、撤销婚姻申请书
4、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
5、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6、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不涉及子女抚养、财务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办理流程:
1、受理
①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②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可当场受理
2、审核
①对符合撤销婚姻登记条件的,由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受理。
②对不符合撤销婚姻登记条件或需要补齐证件和手续的,不予受理,并实行一次性告知。
3、审批
①查验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②在婚姻登记系统中输入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查询系统核实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登记条件,并询问有关情况。
③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④婚 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撤销婚姻申请书》“监誓人”一栏上签名。
4、办结
通过婚姻登记系统打印撤销决定。 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经批准后印发撤销决定。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时制(6月1日-10月31号)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日制(11月1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
0716-6232096
交通指南:
公交: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城区可乘坐1路、5路、7路、8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