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需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而且申请人在本市常年居住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常住人口居住证。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一、申请对象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

  二、申请条件

  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常年居住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常住人口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

  2.申请人(家庭)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不能申请公租房的情况

  1.未满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实物配租,只能作为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申请实物配租。

  2. 至申请之日5年内,申请家庭有房产转让行为或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

  3.申请家庭在市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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