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往市外
二、荆州市内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二、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三、退学人员户口迁回
居民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往市外
(一)入户申请表
(二)户口簿原件。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荆州市内户口迁移
1、《入户申请书》(手写申请材料、签名、留联系电话)。
2、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投靠人双方户口所属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5、迁出地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此件不作为必备件)
学生户口迁移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一)《户口迁移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二)毕业证书
(三)与录(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单位人事、劳动管理部门的录入批准通知或证明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一)《户口迁移证》和《湖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二)毕业证书。
(三)与录(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单位人事、劳动管理部门的录入批准通知或证明。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退学人员户口迁回
(一)学校的《退学证明》或《开除学籍证明》等
(二)拟迁入地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
(三)《户口迁移证》
1.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3.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备注:关于荆州市内户口迁移业务,实行市(县、市、区)内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的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公民持相关材料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不需审核的,直接受理;需审核的,按派出所、县市局二级要求办理。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1、北门派出所
荆州大道—(0716)8402545
2、御路口派出所
学苑路29 —(0716)8021948
3、纪南派出所
枣林南路10—(0716)8412106
4、荆州市西城派出所
郢都路1号—(0716)8494411
5、荆州市东城派出所
张居正街5号—(0716)8456110
6、荆州市太湖派出所
318国道附近—(0716)8834110
7、菱角湖派出所
菱湖路119号附近
8、荆州市李埠派出所
荆堤路132 —(0716)8803110
9、荆州市马山派出所
马北路4— (0716)8862005
10、荆州市八岭山镇派出所
连郢路20—(0716)8836468
11、弥市派出所
弥陀寺西街88—(0716)8717371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