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离婚证补办指南
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滨州市内补办离婚证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前先阅读本文了解办理的流程信息。
补办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的;
2、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补办材料
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2张2寸(3.5×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
香港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2张2寸(3.5×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
澳门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2张2寸(3.5×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
台湾居民: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2张2寸(3.5×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2张2寸(3.5×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
离婚证: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补办流程
1、申请结婚、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证的当事人必须双方共同到场(补领婚姻证、婚姻登记证明可一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对当事人的有关资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2、请求撤消婚姻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办理地点
荆州市 沙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港路98号
电话: 0716-8565622
荆州市 荆州区民政局
地址:通会桥路25号
电话:0716-8468470
荆州市 公安县民政局
地址:荆江河路111号
电话: 0716-5226566
荆州市 监利县民政局
地址:容城镇玉沙大道
电话:0716-3320855
荆州市 江陵县民政局
地址:江陵大道
电话:62 0716-4738161
荆州市 石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绣林大道149号
电话: 0716-8563338
荆州市 洪湖市民政局
地址:茅江大道
电话: 0716-2202599
荆州市 松滋市民政局
地址: 乐乡大道110号
电话:0716-6222294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服务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