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修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本市内大修自住住房人员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提取事由资料办理提取手续。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修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一、提取条件
本市内大修自住住房人员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提取事由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二、提取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经县区级以上房管部门检测并出具的一年以内的《危房鉴定报告书》;
3、大修工程预算造价表;
4、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5、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注:提取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三、办理地点
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A区二楼公积金服务区E01-E09号窗口
四、办公电话
071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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