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荆州生育津贴计算方法(附相关问答)
导语 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2023荆州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一览
一、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二、相关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2、生产之日交社保满6个月,是否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根据《荆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规定:两险合并实施后,新参保单位职工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生育医疗费结算(含手工零星报销)的次月,医保经办机构依据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就诊信息,主动核定生育津贴,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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