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大学生毕业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申报人群
1、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荆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对象不得再享受本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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