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二孩购买域内新建商品房公积金提取认定标准是什么?

导语 认定标准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其中含有未成年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荆州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提取认定标准一览

  一、认定标准

  1、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其中含有未成年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2、夫妻双方为荆州市户籍居民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在荆务工经商的非荆州市户籍人员。

  二、提取使用政策标准

  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荆州市域内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三、购房贷款政策标准

  1、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2、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仅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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