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荆州电动自行车驾驶注意事项

导语 为新置办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完牌照之后,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整理了相关事项及处罚条例,详见正文!

  2023荆州驾驶电动自行车注意事项

  一、法律规定

  1、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身体缺陷

  2、驾驶人、乘坐人均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3、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4、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5、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6、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没有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的,在路口停止线以外依次等候

  7、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8、禁止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

  9、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等路段

  10、禁止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1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在划定有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有序停放车辆。在未设置停放区域的地方临时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12、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应当确保安全。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13、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安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进行充电

  二、违法处罚

  1、违反以上第2、5、6、7条规定的,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遇红灯时未在规定区域依次等候或者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超过二十五公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2、违反以上第4条规定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3、违反以上第11条规定的,在未设置停放区域的地方临时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4、违反以上第12条规定的,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安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依照职责分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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