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期没到房东卖房 租户可起诉索要赔偿
租期没到房东卖房
租户可起诉索赔偿
市民吴先生:我承租了一套商住两用毛坯房,与房东甲签署了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我对该房进行了装修,花费3000余元,并将自己的公司注册地变更到该房屋。
前不久,甲将房屋卖给乙,要求与我解除租赁合同,并让我腾退房屋。我表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不同意解除。甲称租赁合同有约定,可以提前15天通知以解除租赁合同。我发现确有此约定,但是合同中未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数额。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权利?要求多少赔偿?
王玉梅所张建徽律师:你能以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但你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主张的数额可以根据你实际遭受的或者必然遭受的损失来计算,并可以要求甲向你支付装修残值。